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在执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裕华东路支行与刘玉伟、赵志会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将通过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进行委托拍卖。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石家庄市桥西区休门街1号新休门1-2-2601号房产,不动产权证书号:冀(2017)石家庄市不动产权第0024908号。
拍卖标的权属所有人:刘玉伟
拍卖机构: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2020年7月27日上午10时至2020年7月28日上午10时。
联系人:王法官
联系电话:0311-88706067
享有优先购买权人或其他参加竞买的单位和个人需要了解上述拍卖物的有关事宜的,请直接与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联系。
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受理的石家庄汇融农村合作银行孙村支行与王玉英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8月7日上午10时至2020年8月8日上午10时止,在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被执行人王玉英石家庄市桥东区栗新小区6-1-501号房产。详见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发布的拍卖公告。如有对上述拍卖房产有优先购买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我院书面提出,逾期或不提出的,视为放弃有关权益。
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王方仁、河北创典太阳能应用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河北子川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王富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2019)冀0105民初899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马爽:
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杨超、杨英奎:
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诉你方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蒋明初:
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河北桂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沧州市鸿源防水工程有限公司诉你定金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遗失声明
孙顺贞不慎将警官证丢失,警号为034879,特此声明。
苏凯不慎将人民警察证丢失,警号为016049,特此声明。
王君来不慎将工作证丢失,号码为A00727,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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