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7月15日
第02版:综合新闻

非法装载运送液化气罐 青县一司机被拘5天

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陈兆扬)为进一步加强危险物质安全管控和消防安全管理,青县公安局盘古派出所开展了危险物质“除隐患、防风险”打击整治专项行动,并于日前查处一起非法运输液化石油气的违法案件。

7月6日下午5时许,盘古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巡逻时,发现一辆普通小货车车厢内装了20个装满液化气的气罐,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民警立即将该车截停,转移至安全地带,并依法将该车司机传唤至派出所。

经调查,该小货车无危险物质运输资质,司机刘某也未取得危化品运输从业资格证。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青县公安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刘某行政拘留五日。

公安机关在此提醒广大群众:液化石油气属易燃易爆物品,装载运送必须使用封闭式且经过安全技术部门检验的车辆,驾驶员也需经过专门培训,并且取得相关资质证书。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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