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7月15日
第05版:检察周刊

助力石津干渠跨区域保护

石衡辛三地检方 建立公益诉讼协作机制

河北法制报讯 (贺吉祥)为贯彻落实“两个最严”生态法治观和最高检“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助推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推动南水北调石津干渠水资源全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近日,衡水深州市检察院联合石家庄晋州市检察院、辛集市检察院共同签署《关于建立石津干渠流域检察机关跨区域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探索构建协同保护的长效机制。衡水市检察院主管副检察长,晋州市、深州市、辛集市检察院检察长,深州市政府、市水务局以及三地石津灌区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参加此次活动。

针对石津干渠流域环境保护中不同程度存在的渠坡脏、乱,围挡缺损,宣传教育投入不足,多重保护管理效果不佳等痼疾,为形成协同保护合力,推动、督促问题得到系统、长效解决,三地检察机关研究启动了跨区域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协作机制,助力石津干渠跨流域保护。三地检方建立协作联席会议机制,每年召开一次工作协作会,交流研讨区域内石津干渠保护公益诉讼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决定区域检察工作协作重大事项,并对具体协作项目制订详细的协作协议;建立办案协作配合机制,对区域内其他检察院来本院办案的,在法律手续齐备的情况下,积极协助调取相关材料、核实证据、借阅案卷等,逐步建立和完善办案协作配合机制;建立检察工作经验交流机制,加强对检察工作中实用经验的归纳和总结,对公益诉讼工作的机制性问题,共同开展系统研究,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的意见建议,共同推进相关问题的实质解决;建立检察公益诉讼成果共享机制,定期通报保护石津干渠检察公益诉讼各类成果和相关信息,实现长久信息共享,精准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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