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吕娟 朱国盛)近日,定州市检察院选派第二检察部检察官到河北金牛原大药业科技有限公司,就如何准确区分经营活动中的正当融资行为与非法集资犯罪,如何防止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慎重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性措施,如何帮助民营企业防控风险,对涉嫌犯罪的民营企业经营者依法审慎适用强制性措施等相关法律政策问题进行法治宣讲。
宣讲中,检察官针对公司、企业人员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等常见、多发犯罪,特别对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的犯罪构成要件,结合最高人民检察院首批涉民营企业司法保护典型案例等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同时提出,检察机关通过查办公司、企业从业人员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犯罪,依法保障民营企业财产权,在依法惩处侵害企业权益犯罪的同时,也重视企业退赔需求及退赔落实情况,帮助民营企业挽回经济损失。授课结束后,检察官对员工热切关心、充满疑惑的问题进行现场解答,员工纷纷表示,听了检察官的宣讲受益匪浅,通过以案释法,了解了相关法律知识,要做懂法守法的好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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