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程志军 冯晓东)7月7日,魏县人民法院适用刑事速裁程序,仅用两小时便审结了8起危险驾驶罪案件并当庭予以宣判,分别判处刘某某等8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宣告缓刑、拘役等刑罚,并处罚金,8名被告人均当庭表示认罪且不上诉。
据悉,这8起案件的被告人均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部分被告人还存在无证驾驶或驾驶强制报废机动车辆的行为,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8名被告人的行为均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已构成危险驾驶罪。
庭审中,法官分别对8名被告人进行了释法明理和法治教育,他们均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犯罪行为以及危害性,表示一定会引以为戒、珍爱生命、远离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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