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孙伟杰
平时以打零工为生的张某、史某夫妻二人,却在很短的时间内连续贷款购买了三台均价20余万元的中型轿车。这不是他们一夜暴富,而是因为贪图所谓的“好处费”被犯罪分子借用了身份信息贷款买车,成了所谓的“背车人”,不但名下的车一提出来就被人开走出售,夫妻二人还背上了数十万元的贷款。
近日,石家庄市公安局裕华分局打掉了这个利用他人身份信息贷款购车并将车辆出售牟利的诈骗团伙,目前已抓获5名犯罪嫌疑人。
6月29日,在石家庄市务工的张某、史某夫妻二人到裕华公安分局卓东派出所报案,称被人诈骗37万余元。经民警了解得知,他们是在2019年底从亲戚胡某那得知,只要提供自己的身份信息用于贷款买车就可以得到几千元的好处费,无须操心首付款、车贷还款等。听到这么容易就能挣到不少钱,加之觉得亲戚不会害自己,张某夫妻动了心。经过胡某的牵线,二人先后在北京、杭州等地以购车人的身份购买了三辆中型轿车,共计贷款37万多元。今年5月份,他们所办理贷款的某金融公司派人上门催收,他们才知道自己名下的贷款已经很长时间没人还了。意识到被骗的张某、史某夫妻赶紧到公安机关报了案。
经侦查,办案民警逐步掌握了以高某为首的诈骗团伙的活动轨迹。在固定相关证据后,6月29日至7月1日,专案组民警连续作战,通过摸排调查、审讯深挖、扩大线索,先后在石家庄市裕华区、桥西区、平山县等地抓获了高某、安某、胡某、张某某等犯罪嫌疑人。7月2日,专案组民警在廊坊市某小区将犯罪嫌疑人郭某抓获。
经查,上述犯罪嫌疑人以高某为首,由安某通过胡某联系受害人并让受害人“配合”办理贷款手续,由张某某等人陪同到4S店办理提车手续。郭某则负责垫付首付款并以低于市场价将车辆收购。
据高某等人交代,他们一般选择征信不存在问题的人员作为“背车人”,承诺给予“好处费”后再通过办理无抵押信用贷款完成购车手续。为了减小资金压力并尽快出手套现,高某提前联系收车人郭某,由郭某到场垫付首付款,提车后再以低于市场价当场收购,去除其垫付资金及利息后,将余款支付给高某等人,高某再按事先约定好的比例与安某、胡某、张某某等人进行分成。收车人郭某自行将车辆转手卖出赚取差价。
警方初步查明,高某团伙成员已作案3起,分别获利数千元至数万元不等。
目前,高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诈骗已被刑事拘留,其中一辆涉案车辆被扣押。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上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