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彭长占)今年以来,定州市大鹿庄司法所对人民调解工作采取“抓早抓小”的工作模式,效果显著。
该司法所采取每周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对矛盾纠纷突出的村进行巡视,组织召开案情分析会,共同商讨解决办法;对村调委会调解确实有困难的案件,乡调委会组织精干力量进行调解,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对调解已经解决的矛盾纠纷,司法所统一进行归档指导,严格按照《定州市司法局人民调解档案管理制度》进行归档、入档,确保调解卷宗的质量。同时,该所充分发挥定州市司法局以案定补政策机制,对完成调解的卷宗及时进行上报,对典型案件写出调解案例,应补尽补,充分调动广大民调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做好调解工作。截至目前,全乡共调解成功案件51件,有效促进了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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