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宋红菊)7月12日,清河县公证服务队来到该县连庄镇,将法律知识送到百姓手中。近期,清河县公证处开展了“守初心 担使命”公证公益服务活动,先后通过下企业、到公园、路边“摆摊”等方式为广大群众提供了公证公益服务。
民法典中物权编的一大亮点,是在物权编增加规定“居住权”这一新型用益物权。为帮助百姓理解民法典相关法律知识,正确把握“居住权”的意义,更好保护居住的权利,工作人员从民法典颁布的重大意义着手,详细解读民法典中有关居住权的相关条文,结合民法典实施前后涉及居住权三个典型案例深入浅出地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阐述,通过鲜明对比,让百姓更容易理解民法典中“居住权”的意义。工作人员还从办理公证角度出发,讲解了如何设立居住权合同及设立居住权后对生活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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