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曹永学)为深度推进认罪认罚案件量刑建议精准化,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日前联合推出常见犯罪适用认罪认罚案件量刑参考标准。这套量刑标准,将最大限度消除法官、检察官在认罪认罚案件量刑上的意见分歧,提高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在法院的采纳率。
根据刑诉法的相关规定,对于认罪认罚案件,除法律明确的几种情形外,法院作出判决时,一般应当采纳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但是,在司法实践中,案件主办法官和公诉人员往往会在具体量刑上产生分歧。针对这种情况,今年上半年,秦皇岛中院、市检察院根据刑法、刑诉法、两高三部《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省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刑事司法实践,制定了《关于常见犯罪适用认罪认罚案件的量刑参考标准(试行)》。这套量刑标准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例如,省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中明确,“因逃逸致一人死亡的,量刑起点幅度七年至十年”,秦皇岛市将这一量刑幅度细化为“在侦查阶段认罪认罚的,量刑起点七年;在审查起诉阶段认罪认罚的,量刑起点八年;在审判阶段认罪认罚的,量刑起点九年;不认罪认罚的,量刑起点十年”。如此类推,秦皇岛市法检两院对交通肇事罪、故意伤害罪、强奸罪等15种常见刑事犯罪的量刑逐项细化,使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实现精准化,法院审判法官消除了顾虑。
这一量刑参考标准已于7月1日在秦皇岛市法检系统正式推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