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法制报记者 陈兆扬
7月9日,青县陈嘴乡某村村民张某专程来到青县公安局陈嘴派出所,将一面写着“办事高效、敬业为民”的锦旗赠送给派出所民警。张某紧紧握着所长郭树春的手说:“是你们费心费力、不辞辛苦,为我和朱某了却了9年的恩怨。”
就在之前的7月4日,另一当事人朱某也将两面锦旗分别赠送给陈嘴派出所和所里的民警。
原来,张某和朱某为同一村庄村民。2007年,丧妻的张某与丧夫的朱某经人介绍结合在一起。当时,朱某带过来两个还在求学的女儿。二人同居后,因家庭琐事经常发生矛盾。2011年,同居了4年的张某与朱某无法再继续共同生活,不得不分开。
同居期间,张某一直种着朱某带过来的5亩耕地,而朱某则私自取走了张某存折上的几千元钱,并向张某亲戚借了一些钱,后来一直没有偿还。张某为此也一直不将耕地退还给朱某。就这样,俩人一个为地、一个为钱,一直争论了好多年。其间,村委会和乡里出面调解,但均未成功。
今年6月初,朱某的家人突然来到陈嘴派出所报案,称张某故意侵占朱某的土地,已构成侵占罪,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派出所教导员梁强、副所长李文武立即对该案展开调查,认定这仅是一起土地纠纷,根本构不成犯罪。朱某及家人的态度依然坚决,要求派出所务必要法办张某。对此,梁强、李文武一起耐心做朱某及家人工作,给他们讲清法律规定,并告知他们,此案应由法院立案解决,但如果信得过派出所,派出所可帮助找张某做工作,先行调解。
不知是碍于情面,还是怕去法院诉讼麻烦,朱某和家人商量后,同意由派出所先行调解,但提出张某必须马上把地退回来。
梁强、李文武立即赶到张某家中找到张某。可刚一提这事,张某就气不打一处来,说他和朱某同居后,朱某带来两个女儿,孩子上学的钱都是他供应。除此之外,朱某背着他偷取了他存折上的5000元钱,还向他亲戚借了4000元钱,这个账也落在他头上。张某说,朱某要地可以,但必须把他花的钱和被她拐走的钱都还上。
看到张某如此激动,梁强、李文武意识到,这么多年来张某心里一定有道过不去的坎。他们并没有急于做工作,而是让张某尽情发泄。看到张某说得差不多了,情绪稍稍平复后,梁强与李文武才和风细雨般地对张某说:“首先,这5亩耕地是朱某当初带过来的,后来土地确权已经确给了朱某。就是说地是朱某的,不是你张某的。其次,这事要是闹到法院去打官司,你肯定赢不了,必输无疑。”他们继续对张某说:“你看,从你们分开到现在都过去9年了,这么长时间,地你一直种着,就是要损失那也补得差不多了吧。再说,你们俩人毕竟在一起共同生活过,情分不在还情意在呢。都是50多岁的人了,又都在一个村里住着,低头不见抬头见的,老是这样闹下去,不让街坊邻居笑话吗……”
这一番推心置腹的话让张某消了火气,但他表示一时接受不了,还要考虑考虑。
随后,梁强与李文武主动放弃节假日与休息日,又多次找到张某,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地做其思想工作。这期间,刚刚调任派出所所长的郭树春也与梁强、李文武一道做张某工作。
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张某被民警们的真诚与热情所打动,答应将地退还给朱某。
7月4日,在派出所民警主持下,张某与朱某签订了和解协议。这个系了9年的“疙瘩”终于解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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