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公告
段海涛:
本院受理的李建峰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0)冀0111民初19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刘峰振、石家庄市三荣经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郭书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期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陈世代:
本院受理原告王龙祥诉你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黄骅市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郭志兰、郭素校:
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杜燕玲、张建军、张娜娜:
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顾青珍:
本院受理原告于兰锁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点(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希准时到庭参加诉讼,如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正定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李晓雷:
本院受理原告王春光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点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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