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检察院依法维护被监视居住人合法权益,对沧州市公安局运河分局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活动开展检察监督。
该院就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决定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建立了备案审查机制;对指定监视居住的场所进行检查,监督公安机关指定的场所是否具备正常的生活、休息条件,确定公安机关在执法过程中有无违法(违规)情况发生,并告知犯罪嫌疑人依法享有的合法权利;积极应对疫情影响,预防办案风险隐患。
郭庆华 史明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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