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14时许,李某驾驶轿车行驶至卢龙县蛤泊乡小新庄村路段时,与张某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发生碰撞,造成双方车辆损坏、张某某受伤。卢龙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事故中队民警赶赴现场后,协助120急救人员将伤者抬上救护车,并保障事故伤者被及时送到医院,得到有效救治,受到群众一致称赞。
赵志鹏 解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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