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阜城县公安交警大队车管所工作人员在为驾驶人殷某某办理驾驶证换证业务时,发现综合应用平台系统显示该人准驾车型为D,换证日期为2022年,而殷某某出示的驾驶证为C1,换证日期为今年7月22日。工作人员将情况上报车管所长及大队领导,并将殷某某带离业务大厅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经查,原来,殷某某听信人言,没有参加任何科目的考试,花不菲的钱托人办了一个C1驾驶证。当殷某某得知自己的驾驶证为假证时,后悔莫及。目前,殷某某已被处以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潘桂生 安兆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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