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高学国 常永龙)日前,唐山市曹妃甸区公安局垦区治安分局治安大队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郑某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进而帮助农民工讨回了欠薪。
去年三四月间,滦南县人郑某的家具公司在曹妃甸区四农场租用场地生产家具,临时雇用8名农民工。但工人们的工资款5万余元一直处于拖欠状态。
根据农民工申诉,曹妃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多次找寻郑某,协调农民工工资给付事宜,但因郑某一直逃匿未能给付,于是将案件移交垦区治安分局。分局治安大队受案后迅速查清了事实,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于7月11日将郑某缉拿归案。
在案件办理的同时,民警积极协助曹妃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作人员开展相关协调工作。7月14日,郑某的家人将其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全部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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