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7月22日
第01版:一版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结合立法工作,以多种形式学习民法典——

尊重民事主体权利 增强为民服务意识

□ 河北法制报记者 张树永

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将会给社会生活带来深刻影响和变化。作为肩负地方立法职能的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这部法典的制定、颁布实施一直予以高度关注,率先学习,并联系实际、学以致用。

开展多种形式学习 促进地方立法工作

民法典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后,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即通过组织收看视频、听讲座、参加省委组织的民法典学习讲座、专题讨论、座谈交流等多种形式,开展对民法典的学习。近期,他们还聆听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主任、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黄薇等专家的专题讲解。

民法典倡导以人为本的“民本精神”,对地方立法更具引领性。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周英说:“民事活动遵循自愿平等、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原则, 民法典注重保护民事主体权利。这些基本原则和精神,我们要在接下来的立法工作中贯彻、执行。比如立法中经常会遇到‘公权’与‘私权’的矛盾、碰撞,按照民法典的精神,今后要更加注意处理好公权力界定和私权利保护之间的关系,使法规更具合理性、公平性、人性化。要谋善策、出良法。”

领会民法典意义 把握民法典精神

学习民法典,关键是对民法典重要性的认识和精神的把握。

“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中国法制史上划时代的重大成就,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法治建设的一个重大标志性成果,是坚持人民至上、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重要制度保障,也是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一次生动实践。总之,这是一部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点、反映人民意愿的重要法典。”周英说。

具体到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周英指出,学习民法典要做好三方面工作:带头做好民法典的宣传普及工作,带头宣传、推进、保障民法典实施,加强检查和监督,确保民法典得到全面有效执行。加强对民事法律制度的理论研究,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认真学习全国人大常委会民法典工作的经验,为今后做好地方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提供指导和帮助。

做好与民法典相配套的法制建设工作

为配合明年1月1日民法典实施,省人大常委会及法工委正在开展对与民法典原则和规定不一致的现行地方性法规全面清理和修改工作,做到学习与运用同步:

坚持维护人民群众基本权益,注重对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合法权益的保护,高度关注对行政权力的规范,审查法规规定是否在赋予民事主体权利的同时予以全力的保障和救济,在赋予行政机关权力的同时是否明确相应的责任,是否有侵犯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的规定等。

坚持维护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审查法规规定是否符合民法典规定的民事法律精神和原则,(下转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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