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7月22日
第08版:特别关注

冀望未来 守护祖国明天

近日,张家口市桥西区检察院联合张家口心理协会,利用沙盘游戏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系统的心理引导和干预,检察人员及时了解涉案未成年人的心理动态,调整帮教、矫正方案和谈心谈话内容。图为检察干警与协会工作人员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心理疏导。        李东升 杨光 摄

涉县检察院未检干警以办理的一个真实案例的案后帮教环节为素材,自编自导自演了情景剧《当你低头时,当你哭泣时》。情景剧再现了检察官对小宇的案后帮教过程,展现了未检工作的多面性,诠释了司法的温情和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办理一个案子,挽救一个家庭。图为情景剧演出现场。  姚莉  陈志丹 摄

近日,唐山高新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通过“空中课堂”,给全区中小学生及家长上了一堂防溺水课。检察官以正反两个方面的事例,以趣味漫画的形式教授学生牢记防溺水方法,获得学生及家长的一致好评。       陈伟 田宏超 摄

□ 河北法制报记者 张志青 牛继芬

编者按: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家庭的寄托。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让孩子们安全、健康成长,更是全社会的责任。近年来,我省检察机关围绕党和国家大局,认真落实新时代检察工作总体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扎实推进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7月16日,省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我省2019年以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发布了典型案例。

1、去年以来我省未检工作扎实稳进

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加强对未成年被害人的关爱救助

我省检察机关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始终坚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组织利用未成年人实施恐怖活动犯罪和极端主义犯罪。突出打击性侵害未成年人,拐卖、拐骗儿童,成年人拉拢、迫使未成年人参与犯罪组织,组织未成年人乞讨或进行其他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的犯罪。依法惩处危害校园安全、监护侵害、侵害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犯罪。坚持依法从严提出量刑建议,积极适用从业禁止、禁止令。2019年以来,我省检察机关共批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951件2676人,起诉2380件3669人。

针对因对未成年被害人、证人询问方式不当导致取证质量不高、放纵犯罪,或者反复询问造成“二次伤害”等问题,推行“一站式”询问、取证、救助机制。目前,全省已建立“一站式”询问机构27个。

综合保护救助涉案未成年被害人。省检察院在办理孙某某故意杀人案时,为身受重伤、家庭困难的被害人申请司法救助金。同时联合民政部门救助服刑人员孙某某瘫痪在床的女儿,积极解决办案隐患,最大程度化解社会矛盾。

落实宽严相济,对涉案未成年人坚持依法惩治与精准帮教

对未成年人犯罪,坚持依法惩治,充分发挥刑罚的惩罚、警示作用。2019年以来,全省共办理审查逮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239件2152人,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528件3011人。同时,坚持把精准帮教贯穿办案始终,努力通过教育、感化、挽救,尽可能地帮助其回归社会。近三年来,经检察机关帮教,全省共有108名罪错未成年人考上大学,324名实现再就业。

对于一般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未达刑事责任年龄涉罪未成年人探索亲职教育、临界预防等个性化教育矫治措施。阜平县检察院“护航少年临界预防”工程通过建立未成年人基本信息数字化管理平台,对全县43549名未成年人实行分类管理,开展不同模式的跟踪帮教工作。该工程被评为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新实践项目,被设立为全国未成年人创新实践基地。

推进未检业务统一集中办理试点工作,加强对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

为落实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会议精神,省院党组决定将未检业务统一集中办理试点工作由原来的4个设区市的部分基层院扩大到全省三级检察机关,将“四大检察”中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刑事执行等检察业务归口未检部门统一办理,对未成年人进行综合保护。这项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尤其是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业务已经逐步深入开展。

以“一号检察建议”为抓手,积极参与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

2019年10月23日,省政府副省长徐建培、省检察院检察长丁顺生到石家庄市两所小学就“一号检察建议”落实情况暗访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各级检察机关积极与教育部门沟通联系,认真开展相关工作。全省各级检察院共查访学校、幼儿园3118所,发现问题423个,向有关职能部门提出检察建议198份,已整改问题415个。

检察机关联合相关部门针对宾馆、娱乐场所、网吧等特殊场所开展联合清查活动130次,针对发现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128份。开展“水晶泥”“小饭桌”等清查整治专项活动,对校外培训机构加强监管,预防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发生。

加强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2019年12月,省检察院组织开展“法治进校园走进贫困地区——让贫困儿童沐浴司法阳光”专项活动。据悉,近三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开展法治巡讲5801次,覆盖各类中小学3534所、幼儿园549所,覆盖社区379个、乡镇525个,覆盖各类群体1029.1万余人次。

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建设。廊坊市建立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教育基地,每年接待学生上万人次。石家庄市未成年人普法教育基地八大展区、百余件典型案例时刻提醒着前去参观的未成年人。

推进检察长、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目前,全省三级院198名检察长全部受聘担任法治副校长,全省共有1429名检察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各地检察机关主动与当地教育部门、学校建立动态沟通联系机制,有针对性地进行法治宣传与辅导。

积极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

2019年,省检察院与团省委签订《关于构建河北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的合作框架协议》,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和制度,推进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目前,全省11个设区市检察院全部与同级团委签订协议,各市分别选出1区、1县为试点,探索开展相关工作。唐山“检、团、校”合作模式成为最高检、团中央确定的首批委托开展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试点单位。

2019年,省检察院与省教育厅会签了《检教共建实施办法》,今年与省妇联会签了《关于建立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合作机制的通知》。各市检察院也积极与教育、妇联等部门联系会签文件,以期合力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2、防控疫情与主责主业同步推进

我省检察机关主动服务疫情防控大局,做到疫情防控和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同步推进。今年以来,全省三级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625件1056人,批准逮捕523件841人,不批捕未成年人120人。受理审查起诉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844件1435人,起诉773件1328人,不起诉未成年人170人,附条件不起诉94人。

为减少新冠肺炎病毒传播潜在危险,充分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各地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司法办案新模式,充分利用电话、网络等开展社会调查、心理疏导、帮教等未成年人工作,有力保障了办案质量。

今年以来,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我省检察机关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利用未成年人喜闻乐见的微电影、动漫卡通、快板等形式,通过网络平台和农村地区“大喇叭”广播系统等途径,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为全力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学工作的有序开展,全省检察机关主动作为,积极协调教育、市场监管、食药监、卫健局等相关部门,对复学校园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为复学复课的未成年学生提供法治保护。

3、新时代我省未检工作与时俱进

进一步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加强未成年被害人保护救助工作,持续推进“一站式”办案机制。对侵害未成年人重大犯罪案件及时介入侦查、引导取证,从严从快批捕、起诉。加大指控犯罪力度,依法从重提出量刑建议,积极适用从业禁止、禁止令。

进一步加强涉罪未成年人帮教机制建设,提高帮教质量效果。运用心理矫治等手段,提高帮教的精准性和有效性。探索帮教工作案件化办理,建立异地帮教协作机制。推动建立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处遇制度。

进一步推动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试点工作。强化涉罪未成年人监管和社区矫正活动监督,针对侵害未成年人身体健康的校园安全、伪劣产品等问题开展诉前公益诉讼。

进一步推动长效治理,努力推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抓好“一号检察建议”监督落实,全面推行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和入职查询制度。

进一步推进未检社会支持体系、观护基地建设。

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常抓不懈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工作。

知识链接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监察委员会、教育部、公安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这一制度的设立,标志着我国对未成年人不受非法侵害的全面、综合、司法保护进入了新阶段。

什么是强制报告制度?

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是指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行使公权力的各类组织及法律规定的公职人员,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

设立强制报告制度有什么意义?

建立强制报告制度有利于在第一时间发现未成年人遭受侵害的线索,及时完善固定证据,严厉惩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能让遭受侵害的未成年人得到及时、有效的心理干预、司法救助,切实维护其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

谁负有强制报告的义务?

居(村)民委员会,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等教育机构及校车服务提供者,托儿所等托育服务机构,医院、妇幼保健院、急救中心、诊所等医疗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救助管理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旅店、宾馆等。

什么情形需要报告?

发现未成年人疑似非正常伤情要报告;发现疑似殴打、虐待未成年人情形要报告;发现疑似被性侵要报警;发现未成年人被胁迫要报警;发现来源不明、疑似被拐卖的未成年人要报警;发现未成年人疑似被组织乞讨要报警等情形。

如何体现对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报告的强制性?

发现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不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监察委和检察机关要进行问询、审查、监督,并视情形予以行政、刑事追究。对及时报告取得明显效果的,要予以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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