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22时许,邢台市交警支队开发区大队事故中队接分控中心指令,在龙泉东大街发生一起电动自行车单方事故,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受伤。
值班民警迅速赶赴事故现场,经查勘现场及询问事故当事人,发现当事人腿部受伤较为严重,遂迅速拨打“120”急救电话。随后,民警运用学过的专业救护知识为伤者止血包扎,并耐心安慰伤者使其消除恐惧心理,待急救车赶到后,协助医护人员将伤者送往医院救治。因处置妥当,民警为伤者得到有效救治赢得了宝贵时间。
霍群丽 李建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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