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王絮冬 通讯员 李明杰)“这次听证会组织周密、听证程序公开透明,争议焦点把握准确,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是正确的。”近日,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贾某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进行了公开听证,参加听证的政协委员如是说。
经查,贾某某大学毕业后,于2015年8月成立某商行,经营带有某商标的上衣、下衣、鞋等商品至今。经鉴定,确认其所销售带有某商标的商品属于假冒注册商标的产品。经审查发现,贾某某未销售商品的价格、已销售金额均未达到构罪的标准。
双桥区检察院针对本案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代表、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人员参加,当事人亲属旁听了本次听证会。此次听证会是双桥区检察院首次召开的拟不起诉案件听证会,展示了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和社会参与度,增加了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监督力度,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上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