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7月27日
第04版:民生

高速路上车辆超速责任竟在“导航”

民警提示:要按车型限速

河北法制报讯 (田亚宾)在高速公路上按照导航提示的速度正常行驶,为何还会出现超速的情况?很多驾驶员朋友并不了解或忽视了这一问题。高速交警涞水大队民警近期在工作中就连续发现了多起类似违法,并通过就案说法的形式提醒广大驾驶员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一定要了解分车型限速的规定。

今年7月11日中午,高速交警涞水大队民警在路面执勤时,发现系统报警:有一辆京E牌照的黄牌客车超速。民警当即对该车辆进行布控拦截。在检查站,该车被拦停后,司机林某对超速违法一头雾水,并表示自己一直都是按照导航要求来开的。导航提醒,这个路段限速120公里/小时,他驾驶车辆的时速在110左右,基本没有超速的可能。

听完林某的描述,民警开始查找原因,并很快发现了问题所在:问题不在交管部门的测速仪,也不在指引路径的导航软件,而在驾驶员自己。交警随后解释,导航播报的限速都是默认针对蓝色牌照的私家车的。但是林某开的是黄色牌照的客车,所以按照相关规定,“黄牌车”在高速公路上的最高时速不能超过100公里/小时。而按照林某的描述,他的车速早就超速10%以上,所以测速仪拍他超速没有错。

搞清楚原委,林某承认是自己疏忽,民警依法对其做出罚款1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就在当日,涞水大队民警又接连查获两起黄牌客车超速的违法行为,超速的原因均与上面这起案例一样,都是驾驶员听了导航的话,没想到产生了超速违法。

高速交警提示广大驾驶员:驾驶黄牌等车辆使用导航时,要及时在导航内更新车牌信息,以免因“误听”导航的话,导致超速被处罚。

河北法制网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www.hbfzb.com copyright © 2009-2020 河北法制报社 网络信息中心
冀ICP备1101140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180003

冀公网安备 13010402001822号

2020-07-27 民警提示:要按车型限速 1 1 河北法制报 content_11493.html 1 高速路上车辆超速责任竟在“导航”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