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7月28日
第09版:报缝

人民法院公告

人民法院公告

刘建军: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蔚县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须知、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蔚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申请执行人:香河晋邦涂料有限公司,住所地香河县农业高新技术园区。

法定代表人:任晓敏。

委托代理人:王艳清,女,1986年7月10日出生,汉族,住香河县淑阳工业园阜外小区1836号

被执行人:赵新雅,女,1978年8月3日出生,汉族,住天津市北辰区东升里27号楼6门602室。

本院在执行香河晋邦涂料有限公司与赵新雅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责令被执行人赵新雅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本院作出的(2016)冀1024民初3494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法律义务,但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于2018年12月7日以(2017)冀1024执1615号之一执行裁定续行查封了赵新雅名下位于天津市北辰区东升里27-6-602室房屋(不动产权证号:113031520876)。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拍卖被执行人赵新雅名下位于天津市北辰区东升里27-6-602室房屋(不动产权证号:113031520876)。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香河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中天伟业承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李朝华、孔祥虎诉你单位及常建光、常树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0)冀0824民初950号民事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司法公开告知书、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金沟屯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希准时到庭参加诉讼,如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滦平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崔健:

本院受理原告张鄱昌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冀0824民初1466号民事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司法公开告知书、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金沟屯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希准时到庭参加诉讼,如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滦平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康遂爱:

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宫市支行与康遂爱信用卡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冀0581民初261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南宫市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赵星宇:

本院执行香河县城镇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冀1024执724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司法公开告知书、被执行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于公告期满后三日到本院履行(2019)冀1024民初3576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法律义务,逾期视为放弃相关权利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本院将依法启动对查封房产的议价、询价、评估、拍卖、变卖等处置程序。

香河县人民法院

遗失声明

谢金亮不慎将警察证丢失,警号为057484,特此声明。

刘连晟不慎将人民警察证丢失,警号为051411,声明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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