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7月29日
第07版:法理评说

一场来之不易的和解

□ 刘彦莎 王烜

“请一定要珍惜这场来之不易的和解,让妹妹继续完成学业,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当案件被告人的姐姐蔺某乙再次来表达谢意时,邯郸市峰峰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段利静语重心长地嘱咐着。

2019年5月27日,在校大学生蔺某甲和姐姐蔺某乙驾驶轿车行驶至邯郸市峰峰矿区某路口时,遇到了醉意微醺正欲过马路的李某。李某认为轿车没有礼让自己,遂上前拍打车辆,双方因此发生争吵。蔺某甲虽为女孩儿,但常年练习跆拳道。在互殴的过程中,蔺某甲使出一个标准的“过肩摔”,狠狠地将李某摔倒在地。

经鉴定,李某左侧锁骨骨折,构成轻伤二级。2019年9月19日,公安机关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提请检察院对蔺某甲批准逮捕。

事发路段有高清监控,蔺某甲的犯罪事实十分清楚,证据也确实充分,但是在检察官段利静提审中,蔺某甲却一遍遍重复地说着“我没有打他”。

看着神情紧张、欲言又止的蔺某甲,检察官没有继续询问案情,而是跟她聊起了家常,同时又不失时机地把检察机关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讲给她听。渐渐地,她终于吐露了心声。

原来,蔺某甲自幼丧母,去年父亲因癌症去世了。“我不敢承认打人了,我姐还在还父亲治病欠的债,不想增加她的负担,她太不容易了。”蔺某甲说。

检察官心中五味杂陈,如果蔺某甲因为此案不能继续学业,对这个家庭无疑是雪上加霜。根据相关规定,轻微刑事案件和主观恶性较小的初犯可以适用相对不起诉的规定,但前提是取得被害人的谅解。

当检察官询问被害人李某是否有意调解时,李某坚决的态度令段利静出乎意料。段利静经了解得知,自蔺某甲被刑事拘留后,蔺某乙多次找到被害人希望得到谅解,但一直未达成一致意见。蔺某乙情急之下到被害人单位大闹了一通,对被害人造成较大负面影响。

段利静了解症结后,语重心长地给被害人做起了工作:“咱不能为了一时置气毁了一个人啊。”听了检察官的一番劝说,李某平复了情绪,表示只要对方公开道歉,他愿意接受调解。

调解当天,检察官对蔺某乙的冲动行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被告人一方对被害人郑重道歉并积极赔偿,取得被害人谅解,双方签订了和解协议。峰峰矿区检察院依法对蔺某甲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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