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检察院采取三项措施,健全该院党组主体责任、班子成员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监督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合理“分责”明晰责任,对执法办案及“人、财、物”管理环节重点监督,以廉促检形成联动格局;层层“负责”压实责任,对新任部门负责人和检察员进行廉政谈话,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工作链条;履行“职责”完善制度机制,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分析制度,制定出台内部管理监督问责办法,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张利东 郝文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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