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法制报记者 梁燕
通讯员 潘守成
近年来,张家口法院为迎接冬奥会营造良好环境,积极强化环境资源审判意识,搭建环境资源审判格局,依法审理环境资源案件,注重环境资源保护的诉源治理,得到省市委领导和社会各界的赞誉。
强化环境资源审判意识
伴随着冬奥会筹办的步伐,张家口迎来难得的发展机遇,也为张家口法院环境资源保护审判工作提出更高要求。为此,张家口法院因势利导,积极作为。2017年5月,张家口法院统筹坝上草原和闪电河湿地、坝下壶流河、洋河和桑干河等生态流域保护,明确实施环境资源刑事案件集中管辖,试点县区为:宣化区、张家口经济开发区、蔚县、沽源县。张家口市成为我省首个实施环境资源刑事案件集中管辖地区。
而后,张家口法院又先后出台了《关于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助力全市绿色发展建设生态强市的指导意见》《全市法院关于为建设首都水源涵养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支撑区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全市法院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融入执法办案全过程。
同时,在全省法院首次发布了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和环境资源十大典型案例,向社会展示法院在环境资源审判方面取得的新成效。
优化环境资源审判格局
张家口法院结合地形地貌、生态环境、人文历史和经济发展,搭建了以中院环境保护审判庭为主导,以宣化区、张家口经济开发区、蔚县、沽源县、怀来县五个县区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合议庭为骨干,其他区域的多个专门环境资源审判团队为基础的全域管辖专门化审判体系,实行刑事、民事、行政审判“三合一”的审判模式,实现了协同保护、审判机构全覆盖,促进了环境资源类案件裁判尺度的统一。
为明确和规范环境资源案件受案范围,张家口中院制定了《环境保护审判庭受理案件范围的规定》;为形成环境刑事案件集中管辖打击合力,张家口法院积极建立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沟通协调及相关制度规则体系,会签了《关于开展环境保护刑事案件集中管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关于环境保护刑事案件实行集中管辖的办理意见》,开创了跨地域、跨部门、跨层级的环境保护刑事案件侦查、起诉和审判新格局。
官厅湖是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中重要的水源涵养区。被告人徐某和乔某某在官厅湖水库禁渔期,使用捕鱼工具非法捕鱼。张家口市宣化区人民法院依法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徐某、乔某某拘役2个月。该案的判决对有效遏制非法捕捞、保护官厅湖湿地资源发挥了积极作用。近三年来,全市审结各类环境资源刑事案件56件。
依法审理环境资源案件
张家口法院着力维护环境侵权受害人合法权益,依法审理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类环境案件,确保群众幸福指数不断提升。全市法院4年共审理环境资源类民事案件5245件,其中物权保护类2561件,涉矿类17件,污染责任纠纷类20件,土地纠纷类1872件,供电、气、水、热力合同纠纷类668件,种植、养殖回收合同纠纷类65件,农业、林业、牧业、渔业承包合同纠纷类68件。
(下转第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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