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张兰华 通讯员 周俊芝 陈鑫欣)自刑事案件速裁程序适用以来,衡水市桃城区检察院认真部署、迅速推进,通过两年多积极办案实践,实现繁简分流、高效运转,司法资源配置不断优化,有效积累了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的有益经验,推动了检察业务高质量发展。
该院完善案件分流办理机制,繁简分流,由经验丰富的检察官及检察官助理组成专门办案组,专门负责速裁案件的流转管理,通过对可能适用速裁程序的案件进行实体审查,最终作出是否启动速裁程序的决定,做到分工明确、权责清晰,速裁案件审批程序大幅简化,有效提升了诉讼效率。
该院牵头制定在刑事案件中提前介入侦查、协同会商工作机制,将审查关口大幅提前,有效完善案件证据;针对速裁程序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研讨解决,并通过多种渠道与侦查人员进行沟通协商、释法说理,推动速裁工作顺利开展。
该院推动完善公、检、法办案对接机制,移送起诉案件时对于适用速裁程序的案件在卷宗显著位置做出标识,检察机关承办人在案件提起公诉时向法院递交适用速裁程序建议书,公检法三部门均可以根据案件事实和证据变化情况进行沟通,确保了侦、捕、诉、审各环节程序顺畅、高效流转。
在速裁工作开展初期,该院组织相关干警赴湖南、湖北等地进行速裁程序的学习考察,积极组织开展速裁案件办理专题业务培训,迅速掌握速裁案件办理程序;定期组织综合业务部门和刑事检察部门检察官坐在一起,开展相关业务数据研判,分析成效、总结经验、发现不足,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办法和具体措施,不断提高适用速裁程序办案能力,保障适用速裁程序办案工作有序开展。
速裁工作启动以来,该院检察人员在办案过程中,侦、捕、诉、审各环节衔接紧密、流转顺畅,实现刑事案件“快慢分道”,诉讼进程大幅提速,并腾出更多精力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进行集中攻坚,实现简案快办、难案精办,办案质效明显提升。同时,诉讼周期的缩短也加快了当地看守所对在押人员的转送服刑速度,有效解决了“案-件比”高、办案周期较长等问题,实现了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的统一,办案效果逐步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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