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张兰华 通讯员 王彦超)日前,武强县委政法委提出“四个强化”工作要求,推进全县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深入开展。
强化政法部门管理和保障工作。政法各部门都明确了主管领导,加强对本单位村(居)法律顾问的组织、指导和管理,建立了本单位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台账,详细记录村(居)法律顾问履行职责和开展各项法律服务情况。同时做好村(居)法律顾问进村入户服务工作,加强各项工作保障,派出单位对村(居)法律顾问实行动态调整,保持队伍的专业性、完整性。
强化村(居)法律顾问工作规范化。要求各村(居)法律顾问按照《武强县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制度》要求和工作职责,每月至少与分包村(社区)联系一次、走访一次;积极协助乡镇区、社区办当好法律法规宣传员、社情民意信息员、法律诉求引导员、矛盾纠纷调解员,积极协助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参与基层矛盾纠纷调解等法律服务活动;积极协助所分包村开展平安创建;将提供法律服务的时间、内容、方法和处置结果等详细记载到《法律顾问登记簿》,做到一村一簿、一事一记、一次一记。
强化各乡镇区、社区办主动与村(居)法律顾问对接统筹。要求各乡镇区、社区办主动加强与政法各部门的沟通联系,主动了解和邀请村(居)法律顾问到乡镇、村做好法律服务工作。司法所、派出所、法庭、民政所等部门积极与村(居)法律顾问做好对接,依法依规处理各类矛盾纠纷。
强化督导考核。县委政法委把村(居)法律顾问工作作为政法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实地走访、查看台账资料、听取村干部和群众意见等方式,全面了解掌握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实绩和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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