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雅薇 王真真
婚姻家庭类纠纷案件,最现实的部分是如何分割家庭财产,而影响较深远的则是未成年人的抚养问题。未成年子女跟随哪一方生活,势必会对其未来的成长有很大影响。近日,景县人民法院龙华法庭在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时,坚持“调解优先”的原则,情法结合妥处纠纷,最大限度地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夫妻离婚 孩子抚养问题成焦点
孟某与范某于2011年8月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两个儿子,大儿子范甲今年8岁,小儿子范乙今年4岁。两人婚后经常因为生活琐事发生吵闹,感情逐渐走向破裂。今年3月,孟某向景县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以双方感情彻底破裂、无和好可能为由,坚决要求离婚,并要求大儿子范甲随其父生活,小儿子范乙随自己生活,抚养费各自承担。范某同意离婚,但不同意孟某对孩子的抚养意见,要求大儿子随其母生活,小儿子随自己生活。为此,双方争执不休,互不相让。
何去何从 法官耐心听“童”言
范甲已经八周岁了,法官王国鹏想听一下孩子的心声。为了不让孩子有抵触心理,王国鹏先和孩子聊了一些有趣的话题,渐渐帮孩子放下心理防备。熟悉后,范甲开始主动和法官吐露心声。原来,平时他都是跟着爷爷奶奶生活,爸爸妈妈经常吵架,一吵架就谁都不管他了。平时爸爸妈妈较疼爱弟弟,不喜欢他,经常嫌他不听话,有时候还会动手打他。法官听了孩子的话,不禁有些心疼。
动之以情 法官调解弥亲情
针对这种情况,如果直接判决孩子归属势必又会引起新一轮纷争,且败诉方肯定会心存怨念,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极为不利。王国鹏决定好好跟双方当事人沟通,巧用亲情解纠纷。
调解中,他先为双方言明法理: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对于子女的抚育,应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随后,他又将与大儿子的谈话告知范某和孟某。“孩子才8岁,就算调皮也还是你们的亲生骨肉,离婚已成事实,就尽量给孩子多一些爱吧。”法官语重心长地劝说道。孟某听后泣不成声,称自己愿意抚养大儿子。范某也为之动容,主动表示自己更有抚养能力,以后会多关注孩子的成长,争取给他一个快乐的童年。最终,法院经调解,决定范甲随其父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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