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饶阳县宋某将一面锦旗送到饶阳县公安局大尹村派出所,对民警尽心尽责助其妻子解决了21年无户口的问题表示由衷的感谢。
宋某1999年经人介绍与外省籍女子蓝某结婚。21年来,蓝某一直生活在饶阳,并且与家人没有联系过,户口被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注销,导致其至今无户籍信息。此前,宋某也曾想到派出所为妻子申请办理户口登记,可是顾虑到妻子不是饶阳本地人便打消了念头。了解蓝某的情况后,民警详细调查,并与其原籍警方取得联系,查找到了蓝某的原始户籍资料。经多方协调,民警为蓝某办理了全部户口补录手续,并当场为其办理了身份证。
李建伟 王赞华


上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