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公告
廊坊富沃德实业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廊坊富沃德实业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7月7日作出(2020)冀01民初153号民事裁定书,保全中轮候查封了廊坊富沃德实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霸州市胜芳协作区辛何路西,证号分别为:霸国用(2013)第010415(1)号至霸国用(2013)第010415(3)号、霸国用(2013)第010415(5)号至霸国用(2013)第010415(8)号、霸国用(2013)第010415(10)号至霸国用(2013)第010415(21)号项下的土地使用权,查封期限三年,在查封期间内由你公司负责保管。因你公司住所地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司送达(2020)冀01民初153号民事裁定书及查封财产清单,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王海洲、张倩:
本院受理原告徐海静诉你们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司法公开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6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2020年10月19日上午9时在河北省磁县人民法院第13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磁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河北君太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原名河北盛唐鸿明担保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邯郸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磁县支行诉毕丙忠、王志宏和你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司法公开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6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2020年11月5日上午9时在河北省磁县人民法院第13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磁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河北君太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原名河北盛唐鸿明担保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邯郸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磁县支行诉杜跃民和你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司法公开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6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2020年11月5日上午10时在河北省磁县人民法院第13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磁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受理的石家庄市中弘和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玄英海、苏立玮公证债权文书一案,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9月7日上午10时至2020年9月8日上午10时止,在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被执行人玄英海名下位于裕华区槐北路309号蓝岸小区7-1-2601号房产。详见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发布的拍卖公告。如有对上述拍卖房产有优先购买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我院书面提出,逾期或不提出的,视为放弃有关权益。
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受理的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槐南路支行与沈鑫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8月31日上午10时至2020年9月1日上午10时止,在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被执行人沈鑫名下位于石家庄市东高新长江大道1号润丰盛世家园24-3-202号房产。详见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发布的拍卖公告。如有对上述拍卖房产有优先购买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我院书面提出,逾期或不提出的,视为放弃有关权益。
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受理的刘进锋与崔玉萍、张井宏借款纠纷一案,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8月17日上午10时开始在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变卖被执行人崔玉萍名下位于石家庄市桥西区维明南大街266号恒大城商业办公楼1-1512号房产,变卖期60天。详见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发布的拍卖公告。如有对上述拍卖房产有优先购买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我院书面提出,逾期或不提出的,视为放弃有关权益。
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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