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8月05日
第06版:检方播报

故城县检察院

构建“五项机制”有效降低“案-件比”

河北法制报讯 (李志在)自去年以来,故城县检察院在构建提前介入、审批备案、轻重分离、释法说理、考核评价等五项工作机制的基础上持续精准发力,切实有效降低“案-件比”。

提前介入工作机制。该院充分发挥“捕诉一体”优势,积极构建并不断完善提前介入工作机制,主动加强与侦查机关的沟通协调,通过召开案件研讨会、提前阅卷、现场走访等多种形式,对案件定性、法律适用、证据收集等提出意见建议,引导侦查机关及时、有效收集、固定证据。通过重点提前介入疑难、复杂案件和新型案件,在案件移送审查逮捕前及时与公安机关进行沟通,依法提出意见,指引侦查取证方向。

构建审批备案机制。该院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构建退查、延期案件审批备案机制,依法严格规范退查、延期案件数量,严格审批备案流程,切实减少一次退查和延长审查期限的发生,尽量避免二次退查和二延、三延。

轻重分离、繁简分流、快慢分道工作机制。该院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的轻刑案件,做到快速审查、及时公诉,并积极向法院提出适用速裁程序、简易程序的建议,为办理疑难、复杂案件争取更多的时间;对于需要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事先听取侦查机关的意见,详细列明补充侦查提纲。

构建释法说理工作机制。该院坚持把释法说理工作贯穿到检察办案各个环节,着力提升不捕理由说明书、不起诉决定书等重要文书释法说理的能力和水平。必要时当面对案件当事人特别是被害人开展释法说理,促进当事人之间矛盾化解,减少社会戾气和对抗情绪,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构建案件质量评查、绩效考核机制。该院将“案-件比”作为一个重要的考核内容,适当增加分值占比,突出对检察官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的整体评价,并充分调动员额检察官的办案积极性。同时,定期统计各项业务数据,及时将各项业务指标反馈给承办人员,使承办人员对办案情况和数据运行态势了然于胸,并相应调整办案方式方法,有效缩短办案周期,提高案件办理质量,促进“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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