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8月05日
第08版:特别关注

全力守护英烈荣誉

—— 我省检察机关加强英烈保护公益诉讼工作综述

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公益诉讼检察部)及石家庄市检察院、平山县检察院与石家庄军事检察院相关部门人员到平山县辛庄烈士陵园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 河北法制报记者 孙继增

7月24日,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公益诉讼检察部)及石家庄市检察院、平山县检察院与石家庄军事检察院相关部门人员到平山县辛庄烈士陵园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就深入开展好英烈保护公益诉讼工作进行了交流。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增强英烈保护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勇于担当,主动作为,与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安、民政、文化等相关部门加强信息互通和工作协作,形成长效联动机制,努力推动公益诉讼在强化英烈保护工作方面不断取得新成效。”大家就深化检察公益诉讼协作达成共识。

近年来,我省各级检察机关积极做好公益诉讼工作,英烈保护的职责履行一直在路上。

机制建设是前提,为加强英烈荣誉保护提供制度保障

我省怀来县检察院针对互联网存在的歪曲、丑化、亵渎、诋毁英雄董存瑞的现象,督促公安机关依法履职,删除相关不良网络信息,做好互联网日常跟踪监督检查。怀来县检察院与石家庄军事检察院、隆化县检察院共同签署了《英雄董存瑞军地跨区司法保护联席会议实施办法》,为保护董存瑞烈士名誉建立了长效机制。

在国家检察体制改革和军队改革的大背景下,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中央军委政法委联合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军地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协作工作的意见》,为进一步深化军地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2018年6月,省检察院与石家庄军事检察院在全国全军检察机关中率先联合召开了第一次军地公益诉讼联席会,共同制定出台了《关于开展军地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协作工作的意见》,得到了最高检张军检察长、张雪樵副检察长的充分肯定,为加强保护英烈荣誉公益诉讼工作明确了重点。

两年多来,全省检察机关依法履行公益诉讼职能,以机制建设为保护英烈荣誉提供了制度保障,增强了办案刚性,努力维护了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并取得了显著效果。

依法办案是关键,为保护英烈荣誉提供法治保障

今年4月3日,深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王铭东与深州市退役军人管理局局长李学勇,到榆科镇北杜庄村、辰时镇西周堡村革命烈士纪念亭和深州市烈士陵园,开展了英烈保护公益诉讼“回头看”行动,为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保护英烈荣誉奠定了坚实基础。

深州是久负盛名的蜜桃之乡,更是一片红色的沃土,众多英烈坟墓和烈士纪念设施分布于当地17个乡镇村庄。2018年清明节前夕,深州市检察院民行部门检察人员在履职中发现,该市有11处烈士纪念设施存在不同程度管理不善、受到损毁现象。在调查取证的基础上,检察人员依法向对此负有直接主体责任的深州市民政局发出有针对性的检察建议书6份,督促其全面履行法定职责,对全市英烈纪念设施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予以解决,确保英烈纪念设施得到修缮、管理和保护。

深州市民政局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研究确立了英烈纪念设施保护主体责任,对110处英烈纪念设施全部进行了细致检查、修缮保护,并与检察院共同或单独出台了相关英烈纪念设施保护管理的方案、意见,为保护、管理好英烈纪念设施建立了长效机制。

该案的成功办理,既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应有之义,更是检察机关以实际行动推动英烈荣誉保护走向法治化建设的有益探索实践。深州市检察院的经验做法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推广,该案被评为公益诉讼指导性案例。

截至目前,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英烈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20余件。

强化监督是核心,为捍卫英烈权益提供权力保障

鸡泽县烈士陵园被邯郸市政府、邯郸军分区列为“市级国防教育基地”。2019年5月,鸡泽县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时发现,烈士陵园由于年久失修,部分烈士墓破裂,部分纪念设施破损、字迹不清,还有部分墓地道路坍塌,烈士祠堂和陵园墙壁的墙皮都有脱落现象。5月14日,鸡泽县检察院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提出诉前检察建议。退役军人事务局在法定期限内进行了书面回复,但是一直以没有资金为由未有实际修缮行动。在多次沟通无法解决修缮事宜后,鸡泽县检察院启动诉讼程序,于11月12日向当地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法院于当日受理,并向双方送达开庭传票,确定2019年12月6日开庭审理。

2019年12月2日,鸡泽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修缮完毕并将修缮整改情况回复检察院。当天,鸡泽县检察院对修缮情况进行实地查看,确认之前发现的问题均已得到很好的解决。鉴于维护社会公益、保护英烈纪念设施的公益诉讼目的已经达到,鸡泽县检察院遂向法院建议本案诉讼请求已全部实现,无需开庭审理,并向上级检察院请示撤诉。12月23日,鸡泽县检察院向法院送达撤回起诉决定书。鸡泽县法院于当日作出行政裁定,准许撤诉。

本案中,检察机关通过沟通协调、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等方式,帮助行政机关解决难题,促使行政机关履行职责,实现了保护英烈纪念设施、捍卫英烈权益的目的,达到了双赢多赢共赢的效果。并在行政机关履行职责后主动撤诉,彰显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只是手段,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才是最终目标。同时,也使行政机关充分认识到检察机关同行政机关一道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才是检察公益诉讼的目的。

“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将认真贯彻相关意见要求,进一步健全制度机制、改进工作方法,突出协作重点、创新协作方式、丰富协作内容,以公益诉讼工作的深入开展全力守护英烈荣誉。”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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