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张乔)7月30日上午,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应山东省商河县人民法院请求,经过三个多小时的努力,协助其执行了一起异地腾房案件,取得了良好效果。
山东省商河县法院在一起民事执行案件中,成功拍卖了被执行人王某某位于石家庄市长安区某小区房产。房产拍卖成交后,因被执行人家属一直在该房产中居住,导致无法交付购房人。接到商河法院协助执行的请求后,长安区法院执行局局长谢飞多次与商河县法院沟通协助执行有关事宜,与小区居委会提前沟通并选派到场见证人员,制定了执行腾房方案,为腾房工作顺利进行奠定了基础。
经过周密的安排部署,7月30日上午9时,两地法院工作人员来到被执行房屋。经过谢飞耐心劝导和释法明理,被执行人家属认识到了拒不腾房的法律后果后同意腾房。两地法院工作人员密切配合,整个执行过程有序推进。三个多小时后,被执行房屋全部腾空并被顺利交接给买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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