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阳原县人民检察院就白某某危险驾驶案、李某某危险驾驶案拟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召开听证会。会议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侦查机关承办人、值班律师参加。
这两起危险驾驶案件均系犯罪嫌疑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途中被拦查,无无证、无牌、交通事故等从重处罚情节,且到案后如实供述。两起案件的承办人检察长于德泳详细阐述了认定的案件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并全面出示了案件证据。参会人员均表示支持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的不起诉处理决定。于德泳还在现场开展了法治宣传教育,达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双赢。
此次听证会,是阳原检察院积极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充分运用检察机关不起诉权,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次成功尝试。该院副检察长闫润清表示,今后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公开听证审查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让公开与公正并行,让“阳光”与检察并行。
席娟 武肇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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