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史风琴 孟冬)8月9日上午,在国家法官学院河北分院固安校区举行的全省中基层法院院长培训班上,最高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二级大法官刘贵祥以“民法典的几个重要问题”为题,受邀为参训学员作民法典专题辅导授课。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卫彦明主持并讲话。
授课中,刘贵祥围绕民法典的总体架构、民法典的规范性质、新旧法的衔接与适用、民法典与规范冲突的解决等问题进行了系统详尽的阐述,使参训学员对民法典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和认识,对全面提高民商事案件审判质量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在讲话中,卫彦明对全省法院全面做好民法典的学习贯彻工作提出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将贯彻实施民法典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党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学习贯彻实施民法典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狠抓贯彻落实。要强化组织协调,将民法典学习培训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法官教育培训的重中之重,坚持分类分级、线上线下、点面结合,做好全省法院干警全员轮训工作。要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作用,学习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促进提升全省法院统一正确实施民法典的能力和水平,为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