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茂林
8月2日晚,沧州市公安局渤海新区分局交警三大队民警在执勤时对一辆白色小型轿车进行检查时,经呼吸式酒精检测,驾驶员高某的酒精含量为145mg/100ml,构成醉酒驾驶。高某涉嫌危险驾驶罪被民警带至大队做进一步调查。此时,一辆由南向北行驶的普通货车见警车后立即调头逃窜。民警在将该车拦截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王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其驾驶的车辆已达报废标准。
经询问得知,涉嫌醉驾的高某是替姐夫来送人的。高某姐夫的朋友喝醉了酒,高某姐夫就让高某开车把醉酒的朋友送到王某那,并和王某约好了接人的地点。高某中午喝了4瓶啤酒,睡过午觉,觉得酒劲儿已过,便开车上路。不曾想,他被警察逮个正着,自己因涉嫌危险驾驶罪面临法律的严惩。而王某一听高某姐夫说朋友喝醉了酒,便急着驾车去接人,一点没有顾忌自己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而且还驾驶一辆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
目前,高某涉嫌危险驾驶罪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王某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已达报废年限车辆被处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7天,报废车辆被依法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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