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滦南县公安交警大队查处一起驾校教练车超员违法行为。该车教练员赵某后悔地表示,自己“以身试法”,以反面教材给学员上了“难忘一课”。
8月5日9时许,民警在县城创新路与南大街路口执勤时,发现迎面而来的一辆驾校教练车内人员拥挤,遂拦截检查。经查,该教练车超员,且教练员未随身携带车辆行驶证和驾驶证。民警当即对该车教练员赵某及随车学员进行严厉批评教育,并对该教练员处以驾驶证记12分、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项中立 桑思照

冀公网安备 130104020018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