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鲍娜军 通讯员 帖华)为切实做好民法典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石家庄市鹿泉区迅速行动,以“1+2+3”措施为抓手,广泛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为民法典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依托“一套体系”,压实普法主体责任。鹿泉区委依法治区办、区法宣办下发《关于深入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的实施方案》《民法典普法责任清单》等多个文件,明确将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纳入普法工作考核内容,要求全区各单位立足工作职能、行业特点、公众法律需求,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学习宣传计划,明确专人负责,建立工作机制,形成高效协同、统筹联动的工作格局。
抓住“两个全面”,扩大民法典影响力。该区全面用好各类普法平台,开展民法典“点亮地标”行动,将民法典植入各户外LED显示屏、公共场所、智慧灯杆等播出的公益广告中,同时通过“线上+线下”宣传相结合,形成全方位、立体式宣传效果;全面发动各方面普法力量,鹿泉区司法局成立民法典律师讲师团,推出“外卖”式宣讲,按照不同地域、不同对象、不同职业人群对法律的不同需求提供“菜单”,按照群众“点单”,开启“专家式”配送服务,实现精准普及民法典相关知识。在此基础上,为将这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学深悟透,该区还实行律师事务所主任把关宣讲内容、向区司法局报备工作机制,同时定期组织讲师团成员轮流开展“拉练式”演练,形成了“比、学、赶、超”良好氛围。
突出“三个重点”,增强普法实效性。该区突出重点人群,发挥头雁效应,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将民法典列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截至目前该区已有52个单位通过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讲座等形式开展民法典专题学习,进一步增强了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政、依法决策和依法行政能力水平;突出重点领域,深入开展民法典进机关、进村(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军营、进网络、进公共场所等活动,累计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15场,进一步提高了民法典在群众中的知晓率;突出重点内容,围绕民法典人格权独立成编设置、离婚冷静期、高空抛物责任等“热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普法宣传,积极引导群众形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化解矛盾用法、解决问题靠法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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