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王洪洋)8月12日,当赵某等5名申请执行人从保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法官手中接过执行款时,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他们说:“感谢高新区法院、感谢执行法官,要不是你们的工作,我们这笔钱也不可能这么快拿回来!”
原来,前不久保定某信息科技公司因股权变动,项目无法继续推进,公司解散,导致赵某、杜某等5名员工的工资被拖欠。赵某等人多次讨要未果,便向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经仲裁机构依法仲裁后,该公司仍未履行仲裁裁决,赵某等5人遂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因为此案是一起典型的涉民生类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保定高新区法院领导对该案十分重视,指示承办法官第一时间与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某联系,并充分考虑到因疫情防控原因,其无法到庭的实际情况,运用远程视频系统对由某进行释法明理。在约谈中,由某表示愿意履行义务,但疫情期间公司效益受到极大影响,希望能对利息有所减免。鉴于被执行人确因特殊情况履行困难,并诚心希望履行还款义务,承办法官随后又多次与申请人赵某等电话沟通,并最终促成双方达成执行和解。
8月12日,高新区法院举行了执行款集中发放仪式,将这笔执行款发放到5名申请人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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