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讯员 王艳静
河北法制报记者 陈兆扬
“真没想到,这么快就拿到了执行款,我代表工友感谢法院的同志们……”7月31日,张某从任丘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手中领到3800元工资款。作为9名民工兄弟中最后一名领款人,随着他在结案通知书上按下手印,标志着9起涉农民工工资执行案件圆满执结。
事情要从一个多月前说起。6月至7月间,先后有9名群众来到任丘法院申请执行。这9个人来自任丘市的不同村庄,被执行人却都是任丘市出岸镇某村的谢某。
原来,2016年6月,任丘某公司将出岸镇某村的天然气工程承包给谢某,谢某随后找到张某等9人为其施工。当时,双方口头约定日工资为150元,等工程结束后一次性全部结清。由于9名民工为谢某干活时间不同,工期结束后,谢某分别拖欠了9名民工4295元到8250元不等的工资。9名民工在多次向谢某讨薪无果后,于今年4月相继将谢某起诉至任丘法院。
任丘法院经审理,依法判令谢某如数支付9人工资。然而判决后,谢某并未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于是,9名民工陆续向任丘法院提出执行申请。
任丘法院执行一队年轻干警李尚负责承办这9起执行案件。他通过翻阅案卷、与申请人沟通发现,谢某拖欠9名民工的都是他们辛勤打工的血汗钱。9名申请人在对谢某拖欠工资一事表示出愤慨的同时,也都对法院抱有极大的期望。李尚决定,开辟绿色通道,特事特办,尽最大努力为民工兄弟讨回公道。
7月12日,李尚将谢某传唤至法院协商解决方案。起初谢某态度并不积极,声称出岸镇某村的天然气工程承包人另有其人,自己只是带班人,想以此推脱责任。对此,李尚从法理到情理,对谢某做了大量思想工作,并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9名申请人的愤怒情绪以及生活境况如实与谢某进行了沟通,但效果不甚理想。其间,9名民工或单独或共同来到任丘法院,催问案件进展。因谢某迟迟不愿履行义务,9名民工与谢某的矛盾愈发加深。随后,李尚又两次传唤谢某,再次释法明理,推心置腹与其沟通,但谢某的态度仍不明确。
面对这一情况,7月18日,任丘法院依法冻结了谢某的银行账户,并告知谢某相应强制执行措施及法律后果。这一举动终于让谢某受到震慑,态度上有了转变。抓住这一时机,李尚继续加大工作力度,最终促使谢某同意偿还拖欠9名民工的工资。
就这样,从7月20日开始到7月31日,张某等9人陆续拿到工资款。当9名民工从执行法官手中领到属于自己的工资时,他们几乎是异口同声地说出了本文开头的一句话,并向干警们表达了诚挚的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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