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8月17日
第03版:法案

一货车超载100% 被兴隆交警现场查获

交警提醒:货车超载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

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王絮冬)8月12日,兴隆县一重型平板货车因超载100%被交警部门现场查处。

当日10时31分许,兴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北营房中队民警在辖区进行日常路面巡查,巡逻至京环线-911公里100米处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冀HB09××”的重型平板自卸货车的速度越来越慢,最后在路边停下,不再前进。有常年执勤执法经验的民警觉得此车可能存在超载现象,于是立即上前进行检查。经查,驾驶人唐某鹏存在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100%的违法行为。为此,交警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其做出罚款1500元、驾驶证记6分、暂扣机动车的处罚。随后,在治超站路政人员的配合下,责令驾驶员将超载部分运到指定地点进行卸载。

交警提醒:货车超载使得车辆惯性随之增大,所以刹车制动距离变长,并导致轮胎负荷过重、变形,极易出现爆胎、翻车、制动失灵、突然偏驶等情况,继而引发道路交通事故。为了生命财产安全,货车驾驶员请勿超载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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