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孟令伟)驾驶人和乘客如果不注意过往车辆和行人,突然打开车门,有时会酿成道路交通事故。盐山县的王先生就是在开车门时未尽注意义务,将正好走在车门旁边的行人撞倒致伤。
8月10日,盐山县的王先生驾车行驶至盐山城区南环路段时,将车停在路右边,想去附近超市买包烟。由于没有观察后方车辆和行人,他打开车门时,将同向驾驶电动车的刘某撞倒摔出几米远,致其左臂骨折,住进了医院。
盐山县公安交警大队民警经过勘查和调查取证,认为王先生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规定,其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为防止类似交通事故发生,交警提醒,开车门前要观察后方车辆情况,反手开车门。因为使用反手姿势时,人能够强迫自己转头看后方来车,从而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