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刘家宁)8月12日上午,省高速交警鹰手营子大队民警在李家营收费站执勤,在对一辆小型轿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车辆后座上坐着四个人,存在超员违法行为。
民警经询问得知,这六人是一家子,准备驾车去外地游玩,为图方便就在车上挤了挤,还辩解称“就超员一个孩子”。民警对这种错误观念进行了纠正,告诉他们孩子也是一名乘客,不但影响驾驶人行车视线,而且一旦发生突发情况车辆采取紧急制动时,孩子因无自我保护能力,极有可能受到伤害。这家人也认识到超员的危害性,虚心接受了民警的批评教育。随后民警依法对驾驶人作出处罚,并监督驾驶人将超载乘客转运,消除违法行为后让其驾车驶离。
民警提示
“抱一抱”“挤一挤”“不就是一个孩子吗”……在现实生活中,因为孩子超载的现象屡见不鲜。很多人都抱着不会出事故的侥幸心理开车上路。
那么,私家车上多出来的一个小孩算不算超员呢?根据相关规定,超员是根据实际乘车人数是否超过核定人数的标准来计算,实际乘车人数是不区分大人或者小孩的。所以,一辆核载5人的汽车,多出来一名儿童(即使是抱在父母怀中的婴儿)也属超员。而且,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交警、保险公司都会评判车辆超载在多大程度上影响事故的发生,从而影响事故责任的划分。
因此,超载是一种极其不负责任的行为,违反了交通法律规定。在此提醒大家,切勿拿孩子的生命开玩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