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23时30分左右,安平县公安交警大队民警在辖区设卡开展夜查行动时,发现一辆轿车驾驶人涉嫌醉驾。当民警在查看该驾驶人驾驶证时发现,驾驶人郭某某的驾驶证上字体及颜色与车管所统一发放的驾驶证不太一样。经核实,民警确定该驾驶证系伪造,驾驶人郭某某系无证驾驶。
经询问,郭某某承认自己的驾驶证是其2016年通过朋友花费6500元买来的,当时等了两个多月才拿到,从未怀疑此证是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目前,郭某某已因醉驾等违法行为被依法处罚。
霍群丽 王丹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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