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张家口市宣化区人民检察院对孙某故意毁坏财物案召开拟不起诉决定公开听证会,该市司法局随机抽选了3名人民监督员到会进行现场监督。
2018年8月26日凌晨1时至6时许,犯罪嫌疑人孙某用砖头砸、划三名被害人车辆,并跳上车顶踩踏,致使三车多处不同程度损坏。经鉴定,孙某系情感性精神障碍——躁狂发作,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
听证会上,承办人刑事检察一部主任孔令军向参会人员介绍了案件事实并全面阐述了拟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和法律依据。副检察长张建全说明该案情况、认罪认罚相关使用规定及相对不起诉适用条件。人民监督员分别发表意见。听证会全程录音录像,历时近2个小时,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此次听证会,促进了司法公正,提升了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下一步,宣化区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完善人民监督员的相关工作制度,以点带面,更好地保障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权运行的监督工作。
席娟 邹瑾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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