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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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公安多措并举引导“绿色货运”健康发展

河北法制报讯 (郭玉祥)为深入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力度,提升城市品位,衡水市公安局采取多种措施规范城市物流配送,引导鼓励广大经营业者使用符合标准的新能源车辆。

目前,衡水市区货物配送车辆主要使用普通燃油货车,在给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带来压力的同时,机动车尾气排放也影响了空气质量。近年来,衡水市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鼓励新能源物流行业的建立和发展。为服务保障市政府决策部署和行业健康发展,衡水市公安机关依法规范管理,为新能源物流配送车辆提供更大通行区域空间。衡水市公安局出台规定,凡进入市区主城区的总质量1.8吨及以下的新能源货车,允许不限时间、不限路线通行;从事物流配送、统一外观标识、喷涂有明显企业名称的总质量2.1吨及以下的新能源货车同样允许不限时间、不限路线通行;其它轻型新能源货车可于高峰时段外不限路线通行。

截至目前,衡水市公安局已经为1400余辆新能源货车办理了市区通行证,促进“绿色货运”成为了城市物流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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