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王洪洋)“真心感谢执行法官,这么快就帮我们要回了工资!”8月12日,申请执行人赵某等5人来到保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领取执行款,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某信息科技公司因股权变动,项目无法继续推进,公司解散,拖欠了赵某、杜某等5人工资。赵某等人多次讨要未果,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了仲裁申请。经仲裁机构依法仲裁后,该公司仍未履行仲裁裁决,赵某等5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承办案件后,保定高新区法院执行法官第一时间联系了某信息科技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某,并充分考虑处于疫情期间无法到庭的实际情况,灵活运用远程视频,对由某进行释法明理。约谈中,由某表示愿意履行义务,但疫情期间公司效益受到极大影响,希望减免一些利息。鉴于被执行人确实存在特殊情况履行困难,诚心希望履行还款义务,执行法官多次与申请人赵某等电话沟通,最后促使双方达成执行和解。
保定高新区法院落实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充分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兼顾企业发展,实现双方共赢,为维护和谐、法治、有序的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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