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王志勇)近日,申请执行人潘某将一面锦旗送到邢台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陈超、解涛邦手中,对这两名干警尽心竭力、坚持不懈地帮其追回拖欠三年的执行款表示感谢。面对这沉甸甸的锦旗,执行干警的脑海中涌现出一幕幕锦旗背后的故事。
2012年10月13日,原告潘某通过苏州某公司河北办事处,购买了一台壁挂炉。2016年3月4日,壁挂炉突然爆炸,将原告潘某炸伤。潘某身体大面积烧伤,住院200多天,经鉴定为六级伤残,花费巨额医药费。此次事故给潘某的家庭造成了巨大损失和伤害。
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潘某将苏州某公司起诉至开发区法院。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苏州某公司赔偿原告潘某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74万余元。2017年10月,潘某向开发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经过多方调查,始终未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同时查询到该公司涉案众多且均未执行,该公司已多次被工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公司没有执行财产,且拒绝报告财产,怎么办?执行干警赶赴苏州,对被执行人公司的工商注册及股东出资情况进行调查,查明该公司于2009年5月注册成立,公司股东王某实缴出资90万元,但该出资款项于公司注册成立当日便从其基本户转回股东王某账户。该股东抽逃出资,开发区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将该公司股东王某追加为被执行人。
随后,执行干警对被执行人王某进行财产调查,发现他有一套和其妻子共有的商品房,但已被浙江的一家法院查封,并有几家法院轮候查封,被执行人债务高达700余万元。于是,开发区法院查封了王某和其妻子共有的两间商铺。
2019年3月,执行干警陈超、解涛邦再次奔赴苏州,拟对查封的商铺进行评估拍卖。干警们通过走访发现,该被查封的商铺位于郊区菜市场附近,面积不大的商铺内部结构已发生改变,不好出售拍卖,于是再次约见被执行人王某。这次,执行干警耐心对被执行人进行释法明理,同时施加压力。最终,被执行人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并于当日给付申请执行人20万元,约定剩余款项分期履行。
事后,被执行人以各种理由推脱后续执行。开发区法院执行干警及时与浙江法院联系,并随时关注该院拍卖被执行人商品房的动态。
2020年6月,浙江某法院发布拍卖公告,拍卖被执行人王某位于苏州某区的商品房。由于疫情影响,开发区法院通过执行指挥平台将参与分配申请委托到浙江某法院,并与首封案件主办法官联系,向他们说明潘某的执行案系人身伤害案件,申请人垫付巨额医药费,希望能综合考虑优先执行。最终,浙江某法院通过对其他参与分配申请人做工作,将该案参与分配案款全部给付申请执行人。至此,该案终于圆满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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