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武文文)针对城市中部分市民违法违规以及不文明养犬行为可能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问题,日前,省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会,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以此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进一步规范市民依法饲养、管理家养宠物犬行为,减少和杜绝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问题的发生,提升现代社会综合治理水平和城市文明程度,有效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今年以来,我省公益诉讼检察人员在工作中发现,石家庄市区内多个居民小区存在非法养犬、违规遛犬等行为,不仅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还对公民的健康和人身安全造成严重威胁。经向石家庄犬伤处置门诊部了解,2019年以来,该门诊接诊人数持续上升,今年1至7月同比上升13%,犬伤人事件上升趋势明显,甚至一度出现接种疫苗紧缺现象。
为此,省检察院召开了此次听证会,邀请12名听证代表参加,涵盖人民监督员,省、市、区三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居委会、高校、律师等领域和行业的代表,以及对养犬行为负有监管职责的公安、住建等部门的代表,这些人员的覆盖面广,兼具普遍性和专业性。
听证会上,12名听证代表围绕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的必要性和职能范围、养犬管理制度的完善积极建言献策,提出强化全社会对养犬行为的监督,建立规范养犬普法宣传的长效机制等意见建议。“居民小区内建议一户只能养一只,而且不能养大型犬,并要划分区域,比如学校、幼儿园、行政区域这些地方就不建议养犬。”省人大代表、石家庄二中实验学校教师陈日红认为,每户养犬的数量、犬只的品种都应该受到限制。
听证会后,省检察院将对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汇总梳理,根据《石家庄市养犬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向对养犬负有法定监管职责的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有关行政部门依法履行犬只管理职责,查处违法养犬行为,同时注意完善监管机制,加强宣传教育,引导群众规范、文明养犬,并在此基础上,依法督促各相关职能部门协作配合,促进有关单位、社区以及全社会共同参与监管治理,促进多个维度多元共治,各负其责,形成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