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8月25日
第02版:综合新闻

京津冀生态环境执法联动工作机制建立五年来成效显著

签订执法联动框架协议16份 为全国提供了宝贵经验

河北法制报讯 (王洪亮)省生态环境厅日前透露,北京市、天津市与我省三地生态环境执法联动工作机制自2015年建立以来,坚持定期会商研究,每年共同确定重点工作,为全国区域生态环境执法联动提供了宝贵经验。五年来,三地毗邻区(市)县共签订执法联动框架协议16份,并组织开展了一系列联合执法行动,取得显著成效。

据了解,2015年11月,京津冀三省(市)环保部门在北京召开首次京津冀环境执法与环境应急联动工作机制联席会议,标志着京津冀环境执法联动工作机制正式启动。在随后的五年时间里,三地积极开展联动执法,共同排查、处置跨区域的环境污染问题和环境违法案件,共同打击区域环境违法行为,共同推动生态环境执法联动工作机制向纵深推进。特别是2019年,三地提出并推动在省级组织协调的基础上,下沉执法层级,建立相邻地区市、县生态环境执法联合工作机制,由“联动执法”向“联合执法”的转变,快速解决查处了一批交界处以及三地共同关注的环境问题,联合执法取得了显著成效,也创新积累了工作方法经验。

目前,北京市、天津市与我省毗邻区(市)县共签订执法联动框架协议16份,进一步推动了执法联动向纵深发展,取得了显著效果。唐山市及玉田县、汉沽管理区、芦台经济开发区与天津市宁河区生态环境部门签署了《宁河区与唐山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协同框架协议》,并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共同对2块边界争议区域进行联合检查,对检查发现的6家处于两地交界模糊地带的“散乱污”企业采取了断电停产措施;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与北京市密云区生态环境局、北京市怀柔区生态环境局联合印发了《潮河、白河流域生态环境联合执法检查方案》,以工业企业达标排放、畜禽养殖企业守法情况、“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流域环境污染隐患为检查重点,开展了联合执法检查行动,进一步加强了一市两区环境执法的协调联动;保定市与北京房山区、北京通州区及天津武清区与廊坊市、沧州市与天津滨海新区等交界地区陆续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互相学习,沟通联络,共享执法信息,共同打击交界区域的环境违法行为,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河北法制网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www.hbfzb.com copyright © 2009-2020 河北法制报社 网络信息中心
冀ICP备1101140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180003

冀公网安备 13010402001822号

2020-08-25 签订执法联动框架协议16份 为全国提供了宝贵经验 1 1 河北法制报 content_869.html 1 京津冀生态环境执法联动工作机制建立五年来成效显著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