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8月25日
第04版:民生

一份“高姿态”的撤诉申请书

□ 河北法制报记者 陈兆扬

通讯员    张曼

“原、被告是本族,且住在房前屋后,被告因开超市门前有沟,无法走路才在原告门口借路,妨碍了原告通行,侵害了原告方的利益。但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况且原告也不经常在家居住,特别是经法庭做工作,也认识到‘气大不养家’的道理。因此,愿高姿态地对被告的侵权行为予以谅解,不再追究,特申请撤回诉讼。”

8月11日,当原告杨某将一份“高姿态”的撤诉申请书递交给南皮县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邢家德手中时,邢家德感慨道:“杨大哥,还是你胸怀宽广啊!这个案子,我就是给你判了,到执行的时候也是难事。现在你撤了诉,两家商量着来,多好!”

原来,这是一起邻里排除妨碍纠纷案。几年前,被告杨某某为了经营超市出入方便,在原告杨某不知情的情况下,将门前通向马路的跨沟小桥倾斜到原告门前,还在路的两旁修建了围栏。今年,原告对老房进行翻修,因被告修的跨沟小桥影响其通行,就跟被告进行理论。被告不仅不拆除,态度还很强硬。原告杨某无奈,只得将杨某某起诉至南皮县人民法院。

邢家德接手此案后判断此案宜调不宜判,于是赶到现场了解情况。正如原告杨某所述,被告开的超市门前的跨沟小桥向原告门前严重倾斜,已影响到了原告通行。鉴于此,邢家德来到超市,想跟被告沟通一下,哪知被告的母亲直把他往外轰。邢家德见状,忙安抚被告母亲,让她情绪不要过于激动,有话慢慢说。这时,被告也气冲冲地讲:“这条路我已经走了好些年了,他不在这儿住的时候行,现在他盖新房了就让我拆除,拆除了我怎么走?如果我把道路调正了,正好冲着马路对面那户人家,人家一定也不干!”

邢家德看了看现场,确实如被告所言,如果把路调正了,正好冲着对面的人家。于是,邢家德试图让被告将道路两旁的围栏拆除,这样两家共用这条路通行。鉴于此,考虑到道路倾斜的角度并不是特别严重,邢家德又找到原告,一次次地做其思想工作,希望其从邻里情出发,以私下协商的方式解决此案。

邢家德耐心细致、明情明理的工作终于打动了原告。经过一番思考,原告最终决定不再打这场官司,同意邢家德的建议,两家共用这条路,便出现了开头的那份“高姿态”的撤诉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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